“太好了,对环境形成污染,就得封了他们的厂!”近来,蒙城县环境监察人员对县区两处对环境形成污染的塑料加工点进行查办,周围大众都拍手叫好。
3月29日,蒙城县环境监察人员发现,坐落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蒙阜路南杨某兰运营的小型塑料加工点,没有一点治污设备,且清洗废旧塑料的废水直接排进周围的水沟内。依据环保相关法令,3月3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运营者杨某兰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现场对加工点的塑料破坏机和塑料拉丝机就地封存。一起,执法人员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运营者杨某兰期限撤除发生污染的出产设备。
接“12369”热线转办大众告发,蒙城县原老三院东侧,有一处塑料加工点扰民。3月28日,蒙城县环境监察人员前往查看。发现该塑料加工点清洗、破坏废旧塑料无治污设备,发生的废水直排入水沟。环境监察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运营者期限撤除发生污染的出产设备。
执法人员表明,他们会对这两处加工点的撤除状况做盯梢监察。来历:掌上亳州